教育部启动新一年度学术交流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重点支持高校教师赴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按当年政策执行)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以及在境内主办有影响力的国际学术会议。
支持方向(通常包括)
- 教师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注册费、差旅相关支出(按各校细则)。
- 学校主办/承办国际会议的组织费用补助。
- 与“双一流”建设、学科高峰计划相衔接的交流活动。
申报材料常见要求
- 会议正式邀请函或论文录用证明。
- 会议检索/影响力说明(EI、Scopus、出版方信息等)。
- 行程与预算表、学院意见、前期成果清单。
给申请人的提示
- 先确认会议是否在单位认可清单或需提前备案。
- 截稿与会议日期要匹配学校报销与出访审批周期。
- 可在臻阅学术核对会议基础信息,减少信息不一致导致的退件。
额度、比例与报销范围以教育部及本校当年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