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新一轮国际合作与交流类项目申报指引,支持依托单位开展合作研究、国际会议组织与人员交流等活动。
申报关注点
- 项目类型:合作研究、海外学者来华、国际(地区)合作会议等(以当年指南目录为准)。
- 材料核心:合作协议或意向、前期基础、预期成果与交流计划的可检验性。
- 合规要求:涉外活动审批、数据与知识产权约定、经费使用规范。
与学术会议的衔接
- 拟主办或承办国际会议的团队,可将会议方案与基金交流目标对齐。
- 参会报告、特邀报告与合作洽谈可作为交流产出写入中期/结题。
- 青年教师可把国际会议论文与出访计划写入个人发展与项目申请书。
实务建议
- 尽早与国际合作处、科研院核对校内截止时间(通常早于基金委截止日)。
- 合作方简历、英文摘要与预算表并行准备,避免最后时刻翻译瓶颈。
请以基金委官网最新指南与系统填报说明为最终依据。